1.招标条件
甬江科创区衙前片区文化中心及公共停车场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仑发改基〔2025〕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共停车场及景观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8370.9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4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86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结合文保点迁移建设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为2449平方米;地下部分建设公共停车库,建筑面积为3589平方米,设置车位89个。配套建设供水、排水、绿化及供电工程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西至庄泉路,东至艺文路,南至振兴西路,北至规划道路。
2.2 招标范围:************消防、暖通、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排水、海绵、景观、绿化、室外安装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100万元(以审定预算价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4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江南公路******居广场D区15楼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王芳霞、周文渊
电 话:0574-******
监督部门:******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