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的委托,就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智慧工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智慧工地。
2.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初验后进入60日历天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通过终验后提供免费运维期3年。
3.招标范围: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智慧工地建设项目,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4.服务地点:宁波市宁海县。
5.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 10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0 月 1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温馨提示: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线上项目)
全流程线上项目:
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4 .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招标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青青、何周军、徐乃昕、张琳玲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5楼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