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经宿豫数据备〔2025〕203号批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内臭氧发生器、液氧罐、臭氧催化剂、臭氧压缩机、高效臭氧溶气装置、氧化塔等使设备达标稳定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调试人员费用、水电费、药剂费)、售后;现场附属构筑物的建设及满足设备使用条件的现场管道改造等;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调查方式:通过咨询等方式选择了不少于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了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类似设备安装供货业绩,所供设备至少包括臭氧发生器、臭氧溶气装置设备。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2)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市场调研、招标文件满足公平竞争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9月18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招标代理邮箱:******
监管部门邮箱:******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光亮 0527-******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优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