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第三次招标)
答疑纪要
本答疑纪要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E************005)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 答疑部分
1、P29第17点“红线内存在现状树木,中标人应现状保留保护重点乔木,详附件二期现状重点乔木点位图:二期现状重点乔木点位图;同时绿化建设区域的现场乔木应予以保留。红线内绿化建设区域的现状裸露石头应予以保留。在开山凿石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建筑主体部分的原石面裸露,以充分体现项目的自然属性。” 建议补充:拟建建筑范围内的现状乔木可不做保留或移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P153(6)①由于该项且为山坡体,三通一平的所涉及的土石方并入项且土石方工程内计算。本项目土石方、淤泥按榕财建〔2018〕43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承包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且满足榕财建 〔2018〕43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专业单位,对本项目石方工程量进行详细核算,并出具专业报告。承包人需确保受委托单位在行业内具备良好信誉,拥有丰富的石方工程量核算经验,其资质证书及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承包人应在石方工程施工开始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委托工作,并督促受委托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严谨、准确地开展工程量核算工作。受委托单位出具的报告应涵盖石方开挖的详细数据,对不同类型石方的分类统计要清晰明确,报告格式需符合行业通行标准以及榕财建〔2018〕438 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因委托工作延误、报告质量问题等导致项目进度受阻、产生额外费用或引发其他不良后果,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问: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由承包人委托勘测单位对场地土石方进行勘测,勘测报告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6)中“①由于该项且为山坡体,三通一平的所涉及的土石方并入项且土石方工程内计算......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修改为“①由于该项且为山坡体,三通一平的所涉及的土石方并入项且土石方工程内计算。本项目土石方、淤泥按榕财建〔2018〕43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发包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且满足榕财建 〔2018〕43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专业单位,对本项目石方工程量进行详细核算,并出具专业报告。承包人需无偿现场配合勘测单位测量工作,因勘测工作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承包人不享有索赔权。承包人须对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遗漏或失真由承包人承担。”。
3、P153②本项目余土外运应优先考虑场内平衡,场内开挖及外运的土方、淤泥均按土质三类土计取。发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场内二次转运所需的全部费用,后续不再单独计量与支付。 建议补充:本项目(除西大门建筑)余土外运应优先考虑场内平衡,因现状场地无空地临时堆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P154(16)桩基检测(含基坑支护桩检测)、基坑监测(含基坑支护监测、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周边建筑物形变监测等)、白蚂蚁防治费用(建筑)、人防检测由发包人自行发包委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检测工作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关准备所需费用,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返工由承包人承担。主体结构、边坡与地质灾害、挡墙、施工环境、周边环境等监测,地基处理相关检测(如承载力检测、原位测试、复合地基增强体质量检测、施工质量检测等),道路桥梁工程相关检测及监测,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试验费,水质检测、土壤检测,门窗及幕墙性能检测,面砖及螺栓拉拔试验,胶相溶************消防登高面弯沉检测,塔吊和施工电梯检测等所有为了验证工程施工质量和保证验收合格所需采取的措施费用已在合同价格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人委托的检验试验单位应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如需发包人委托的,则由发包人、承包人、检验试验人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承包人支付检验试验费用,咨询人(监理人)按规定程序履行监督和见证取样职责。 建议补充:桩基检测(含基坑支护桩检测、载荷板检测)、基坑监测(含基坑支护监测、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周边建筑物形变监测等)、白蚂蚁防治费用(建筑)、人防检测、 (桥梁外观检查、栏杆推力和静动载试验检测 )由发包人自行发包委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检测工作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关准备所需费用,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返工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补充的内容属于2类费,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P155 (20)承包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周边道路各类地下管线(含军用光缆、供电走廊)进行探测以及对周边建筑物、道路情况进行详细查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物、道路不开裂、不损坏,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计取,保护方案需经相关单位确认后实施,且该项目不作为合同工期调整的理由。若承包人与受害人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久拖未决,受害人书面要求发包人给予协调或赔偿,则发包人有权按受害人要求的赔偿金额先行支付,而后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建议补充:在发包人提供地下管网图纸前提下,承包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周边道路各类地下管线(含军用光缆、供电走廊)进行探测以及对周边建筑物、道路情况进行详细查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P156(40)在道路路床完成后至水稳层施工之前,由承包人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沿线的雨污管道进行CCTV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已完成沥青路面在CCTV检测中显******消防、环境保护、人防、水土保持、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林业、节能检测相关等专项验收工作,承担以上各专项验收方案编制的相关费用,并承担噪音检测、污水管网CCTV检测费、节能等满足以上验收所需检测相关费用。 建议此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对P64/2321页部分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第一项图纸完整性及合理性的解释,包含图纸内容和图纸深度要求是什么?图纸完整性是包括景观、建筑、市政、岩土、智能化、防洪排涝、引水补水、室内装修、室内外标识及导览系统、专类园科普标识牌、 定植牌、夜景灯光和展厅展陈专业?
答: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自行编制。
二、补充说明部分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4 招标内容及范围,及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6点中“③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及设施改造、原有建(构)筑 物拆除、翻新改造修缮......变配电工程、发电机工程......智慧运维平台研发与应用、智慧公园运维设施。”,修改为“③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及设施改造、原有建(构)筑 物拆除、翻新改造修缮......变配电低压出线工程、备用电源发电机工程......智慧运维平台研发与应用、智慧公园运维设施。”。
注:本条款修改内容适用于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同内容的条款。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8条“18、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西大门10KV电杆迁改,因项目工期需要先行申请迁改,迁改费用暂按20万元以内,具体费用以福州供电公司审核结论为准。”,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中“(50)本项目的变配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植物园一期开闭所接至各配电房的高压电缆、管道、工井、管沟挖填土方;2.各变配电房的变配电设备及低压出线;3.发电机、发电机低压出线柜、馈线联络电缆、低压出线;4. 1#楼西入口变配电房的高压进线由市政电源引来的高压电缆、排管、工井、管沟挖填土方等。根据发包人确认及电业局会审通过的工程供电方案、设计图纸进行计算。”,修改为“(50)①变配电低压出线工程:以计量柜或计量表为界,表后低压柜及低压出线部分,变配电房土建部分。②备用电源发电机工程:发电机组、发电机低压出线柜、桥架配管、馈线联络电缆、低压出线、发电机房土建部分等。”。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附件 1.《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 1 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第三次招标)设计任务书》2.8.2 专项设计的范围中“本项目设计服务的专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专类园设计......供配电(含外线、柴油发电机房等)、永久供水......则设计内容需完成方案设计并经业主确认后进一步完成施工图相关内容。”,修改为“本项目设计服务的专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专类园设计......变配电低压出线工程、备用电源发电机工程、永久供水......则设计内容需完成方案设计并经业主确认后进一步完成施工图相关内容。”。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已做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9364.8942万元,其中:
①勘察费:人民币100万元
②设计费:人民币634.0320万元
设计费包含:按人民币48630.8622万元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本项目设计费(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收费×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0%)×80%=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50%×80%=634.0320万元。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48630.8622万元
其中暂定金额9867万元,包括:1、专类园收集引种、栽培、课题研究专项费 5000万元;2、智慧运维平台研发与应用、智慧公园运维设施费 1010 万元;3、小火车及摆渡车、园区氛围设施、森林乐园设施费 1321 万元;4、资源圃 910 万元;5、展厅展陈 1626 万元。
二、其他费用:管养维护费用13.99元/平方米·年。
注: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及“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等相关内容已在招标文件中同步修改,具体详见答疑纪要附件。
6、公共建筑的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2.2.4(4)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1)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1)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其中的“工程指标信息”指的是总造价不低于10000万元。”
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9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 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修改为******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7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 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本项目因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软件版(zbf)及电子版(pdf)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免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软件版(zbf)及电子版(pdf),具体详见附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10、 本项目投标人无需上传“已标价模拟清单”。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