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5-A437
******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设备
预算金额:139.0万元
最高限价:139.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139 |
139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到
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G区8楼810/818室(可乘坐9/10号电梯前往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方式:翟老师,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春静、田燕、邵玮
电 话:022-
******-8001/8002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