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408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中心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4083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服务中心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服务中心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
1、磋商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磋商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磋商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若磋商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25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2025******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每套(不接受支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发售方式一:现场线下发售;发售地点:天津******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发售;潜在供应商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磋商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磋商文件费用(200元)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磋商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磋商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系人:郭丽娜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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