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松潘县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潘县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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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川主寺镇。工程上起药泉山庄,下至兴川桥,综合治理长度7.05km,新建护岸14.206km(其中左岸7.075km,右岸6.408km,二级坡防护4处共0.723km);生态缓冲带建设23.46hm2(河滩地补种补植3.99hm2,二级坡防护2.03hm2,生态护岸岸坡防护15.04hm2,其他裸露地块补种补植2.40hm2);监测步道600m;改建人行桥1座。
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9月竣工。
二、公众意见调查范围
主要征求以下意见:
①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②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或认识;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和其他意见;
④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
⑤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页面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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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88号2栋1单元7楼2号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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